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原帖内容
diaojun2005

2010-7-9 22:55


虽然说有一定的条例,但是我国也一贯遵循所谓的“具体问题具体分析”。遇到人质危机时,上级都会下达“如有必要可以立即击毙的命令”。在那种刀枪对峙的危急时刻,有谁愿意冒着一定的生命危险给眼前的罪犯留一条活路?当开枪的时候,人就变成了动物,这种情况下本能远比理智占上风。自己的生存是首要目标,其次是人质,而歹徒则并不在基本考虑范围之内。设想一下,如果因为没有能够击毙歹徒而使得人质受到伤害的话,那么警察存在的意义何在?如果这样的话,警察在他的有生之年会受到多少道德谴责和社会压力?如果他击毙歹徒,他不但可以不用背负这些负担,还会被当做英雄对待。广州的女警其实也很好的说明了这种情况,可以看到歹徒已被击倒,人质也已经起身,这样女警还冲进去补上三枪将其击毙,如果照您所说,她完全可以在那么近的距离内射击歹徒的四肢,根本没必要夺其性命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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金币 +8 奔騰的小馬 2010-7-12 21:48 回复认真,鼓励!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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