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runot2far

2010-7-4 22:09


zodmaxtear和4楼老兄说的对,警用手枪要求的是停止作用大,尽量一发就令对象失去抵抗力(和一枪毙命有联系,但不是一回事),但是穿透力却不要求,因为歹徒穿防弹衣的几率比较小,而在现实中警察是不敢“穿墙射击”的,避免误伤,而穿透力大了在解救人质或者周围群众较多等时候甚至有害。

我记得以前有个讨论步枪口径的帖子,里头几位大牛反复辩证,把口径问题讲的比较透了,子弹能停留在人体里时对人体伤害更大,穿透了反而伤害小了。而近距离下,一般情况是,大口径的子弹停止作用大,穿透力小,反之亦然。

因此,警用手枪都是大口径的,至少是7.62以上的,而军用步枪却是7.62以下的居多,因为步兵除了希望能更多携弹,还要对付穿防弹衣或者躲于墙后的敌人,甚至还要对付车辆,要求子弹穿透力高,因此才会有世界性的军用步枪小口径趋势。

楼主所说的问题,恰恰是中国警用手枪的口径还不够大的问题,应该上到9mm比较好。

至于最后那个美国的例子,我记得是八几年发生在洛杉矶吧,它并没有带来美国警用手枪的口径变化,而是催生了带M4卡宾枪等重火力的SWAT的诞生,这个案例不太对题,而且也暂时不适用于中国,毕竟中国的枪支和防弹衣等东西的管制还比较严,出现这样重装备的歹徒的几率比较小,所以,更为急迫的,可能是警用手枪的大口径化。

[ 本帖最后由 runot2far 于 2010-7-4 22:18 编辑 ]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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